致全县广大“三无”车车主及乘坐者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三无”车车主及乘坐者:


你们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自2023年3月20日起,在孝昌城区(北至北大桥、南至南大桥、东至王河大桥、西至澴水河大桥)开展 “三无”车辆专项整治。在此,向全县广大居民给予以下温馨提示:


一、请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各行其道,杜绝闯红灯、酒后驾驶、违规载人、逆向行驶、非法营运、加装遮阳伞、占道经营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未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产品目录的电动三轮、四轮车,没有相应的国家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和上牌,不能办理相关保险。请广大电动三轮、四轮车主朋友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放弃非法营运行为,尽快退出客运市场。


三、乘坐非法营运各类车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是车辆性能不佳,乘坐风险极高;二是车辆系属“三无”,缺乏保险保障;三是驾驶人员成分复杂,乘客安全难以保障。


四、驾驶“三无”车辆的危害:一是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易引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三是扰乱市场秩序;四是严重扰乱社会的治安。


五、遇综合执法人员开展“三无”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时,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对于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妨碍、阻扰执法或在网上发布不实炒作、造谣生事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整治行动期间,所有“三无”车车主不得借机上访闹事,凡组织非法上访或在非信访场所上访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争当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维护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维护和谐稳定,做遵纪守法的好市民。同时,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以主人翁的姿态和实际行动,不开“三无”车、不坐“三无”车,相互监督,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全家和谐美满,幸福安康!



县“三无”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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