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孝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为“五城同创”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我县决定自2022年8月4日至2023年1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攻坚行动。现就群众登记上牌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集中登记上牌对象
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获得产品强制性CCC认证并列入省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编制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核发全市统一制作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绿牌)和电动自行车行驶证;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采取过渡期管理,登记发放全市统一制作的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红牌)和超标电动自行车行驶证,过渡期内允许上道路行驶,2025年1月1日过渡期限届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二、集中登记上牌收费标准
集中登记上牌攻坚行动期间,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不得向车辆所有人或其他代理人收取任何费用。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使用人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
三、集中登记上牌服务点
同时
孝昌交警不定期
组建流动登记服务小分队
深入乡镇、社区、大型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
开展上门登记服务工作
还要提醒您的是
已经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一定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悬挂号牌
并随车携带行驶证
四、集中登记上牌所需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孝感市户籍的,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非本地户籍除身份证外,还需提供居住证或个人工作单位、学习单位、居住地址信息;
(二)购车发票、盖章收据等电动自行车合法来历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相关凭证。
五、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标准
电动自行车技术参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标准》(GB17761-2018)技术参数的,属于国标电动自行车,否则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脚踏功能;
2、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准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登记上牌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登记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委托书和委托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凡无法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电动自行车,原则上不予办理登记。确系本人所有且电动自行车为2021年1月1日之前购买,所有人自愿当场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的,视情予以登记上牌。
我县电动车上牌已经开始了
请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
尽快办理登记上牌
同时
也提醒各位电动车车主
文明出行 遵守交规
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来源:孝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彭扬
终审:罗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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