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部署统战暨民族宗教和县直机关党建工作

11月28日,我县召开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暨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统一战线工作、宗教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直和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县“四大家”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宗教工作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政治安全和国家安全。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定力,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保持政治清醒,增强政治定力,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宗教工作抓在平常、做在日常。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宗教相关活动规范化管理,解决好合理诉求,抓好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落实。要担当作为,形成合力。进一步健全党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统战部门要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工作统筹,层层传导压力,一招不松、一以贯之地抓好宗教工作。

会议强调,县直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聚焦“两个维护”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党的意识。要坚持把建强支部作为重点。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面规范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创建一流支部、打造一流机关。要抓好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坚持把服务大局视为根本。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战斗力和抓执行力”的意识,发挥机关党建政治引领、思想引领、行动引领的作用,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本部门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坚持把正风肃纪抓在经常。县直机关要带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纠治“四风”,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把党建责任落到实处。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党组(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职责清晰、任务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开创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新局面。


(作者:董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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