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蔡传杰、县法院院长肖中心带领县法院、公安、国土等部门,到丰山镇粮丰基地转料厂督办碎石清运工作。
据了解,丰山镇粮丰基地隶属于县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被多次向外租借,最后被丰山镇村民熊某用来屯放碎石。县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向熊某提起诉讼,县法院判定熊某立即清除其占用粮食局丰山基地场地中的全部碎石,并退还原告的全部场地。由于熊某并未按期清运碎石和归还场地,县法院联合多部门来到丰山镇粮丰基地对场地内的碎石进行强制清运。
蔡传杰指出,距离6月30日全县碎石厂全面清运完毕日期越来越近,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加强督查问责,丰山镇政府要积极督促片区内所有碎石厂抓紧时间对厂区内的碎石进行清运,对妨碍阻挠、拒不配合清运工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坚决打赢碎石厂关停这场攻坚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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