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不能治病!季店一村民种植1140株罂粟被拘留!

5月2日下午,孝昌县公安局季店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该乡黄埠村西口附近的一块责任田里,有人种植了近千株罂粟。

接报后,副所长张铁柱迅速带领民警刘泽海、曹坤等驱车前往探查,在黄埠村西口的一块责任田内,发现种植罂粟原植物1000余株,于是照相进行了取证,并且迅速与该局禁毒大队取得了联系,禁毒大队民警也在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

经过走访调查,民警查明该责任田是该村55岁的村民黄某民家的。民警来到黄某民家后,发现其妻子风湿病正发作,他正在用其用罂粟浸泡过的医用酒精,擦拭妻子的疼痛处。见到民警黄建民坦承,责任田里的那些罂粟是自己种的。

因文化程度不高,法制意识淡薄,又听说罂粟果有止疼的特效,听信传言的黄建民,为了用偏方缓解妻子风湿发作后的疼痛,于是就在自己家的责任田里,种植了这些罂粟,具体有多少棵自己也不清楚。

当晚9时许,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季店乡派出所民警和黄建民一道,来到其责任田边,在其见证下予以铲除,经清点共有1140株,同时民警对周边居民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有利的净化了辖区社会环境。目前,黄建民已被行政拘留,待罂粟做鉴定后再转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罂粟是提炼毒品的原材料,无论处于什么原因都不能种植。根据我国《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如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徒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宋俊初)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