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的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应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但是“他们”却的确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着。近日,县公安局澴城派出所成功处置了一起扰乱单位秩序的案件,涉案的2名违法行为人被强制带离。
3月22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县第一人民医院骨一科看到,该科室的整体医务秩序已经恢复正常,值班的医护人员正忙着为患者黄某换药输液。当提起该患者家属来院“讨说法”的一幕时,当班护士丁梦至今想起还心有余悸。
县第一人民医院骨一科护士 丁梦:我接班的时候患者家属的儿子拿着一把菜刀过来找我,意思就是他带了菜刀过来,然后就回了病房,稍后问我电闸在哪里,我说不知道,他就去医生办公室问医生,还和医生争执了两句,医生就说他也不是很清楚,他后来又返回了护士站发现了电闸门,一下子就把电闸关了。
原来,今年3月份,现年69岁的患者黄某因病在县第一人民医院骨一科接受治疗,由于该患者左骨股骨劲骨折,院方组织专家为其会诊医治。但就在院方为其进行后续根治的过程中,双方为其医药耗材生产日期产生了矛盾纠纷。
县公安局澴城派出所副所长 胡太平:当时我们接到医院的报警之后迅速赶到现场,了解到患者家属将医院电源断开,当时是下午六点多钟,整个楼道一片漆黑,我们在现场传唤刘某,刘某不听劝告。之后我们将其传唤至办案中心,刘某的妻子又持菜刀将医院电源断开。
院方与黄某家属多次协商解决未果,刘某随即“任性”地将该科室楼道电闸关闭,致使该科室多项生命仪器和办公设备无法正常运转。
县第一人民医院骨一科主管护士 郭银凤:我们整层楼电停了,电脑不能开,病人呼叫器不能用,病房里重病人用的心电监护仪也不能正常使用,我们都是使用心电监护仪里的备用电池,但是它不能长久使用,因为电压低了过后会报警,报警就会引起病人的恐慌,整个停电大约4分钟的时间。
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果断采取措施,并协调卫生、相关调解组织及院方和患者方,依照法定程序妥善协商这起医患纠纷。当事人刘某拒不配合警察现场执法,对警察进行言语谩骂和肢体冲突,导致执法现场混乱。
县公安局澴城派出所副所长 胡太平:我们在传唤刘某的过程中,受到了刘某及其妻子史某的阻挠和殴打,造成我们五名同事不同程度的受伤,刘某及其妻子史某断开医院电源的行为涉嫌扰乱单位秩序,我们在传唤他们的时候受到了他们的袭击,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呼吁广大市民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去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关治安秩序六条措施》等相关法律规定,3月21日,孝昌县公安局对刘某林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另对其妻子予以治安警告。目前,案件侦办和相关工作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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