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了!

2026年全国妇联持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可申请救助,有望获得一次性救助1万元!

2026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认真查阅这份申报指南。

申报须知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中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且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申报对象需为孝昌县户籍人员。

特别说明:以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中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为准,病种病情以诊断书、病历或住院材料为准。

①乳腺癌为浸润性乳腺癌,病情证明材料上有“浸润性”三个字。

②宫颈癌为IIb及以上(包括Ⅱb、Ⅲa、Ⅲb、Ⅲc、Ⅳa、Ⅳb )。

二、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

三、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自愿申请,向村(社区)妇联提交完整的个人申请材料。

2.村(社区)、乡镇(区)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逐一审核个人申报表,确保内容填写准确规范、签字盖章完整有效、各项材料齐全完备、病种病情符合救助条件,审核合格后上报至县级妇联。

3.县级妇联对接民政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填报患病妇女申报信息汇总表,加盖县级妇联、民政部门公章,上报市级妇联。

四、申报所需材料

1.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个人申请表,在村(社区)妇联领取并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复印件(受理时查看原件);

3.低收入证明材料(低保证或特困证复印件、乡镇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认定文件)(受理时查看原件);

4.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开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案(受理时查看原件);

5.签订申请救助诚信承诺书。

温馨提示

1.已获得过妇联系统“两癌”救助金的患病妇女不可重复申报救助。

2.往年申报过但未得到救助的妇女仍可继续申报,但需按本次新要求重新申报。

3.申报对象必须准确、如实、完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4.提交申请资料不代表一定能获得救助,最终依据申报人数、比例确定拟救助人数。

5.各级妇联不得放宽救助条件,确保申报对象完全符合救助条件。

6.资料收集部门请做好患病妇女信息保密工作。

来源:孝昌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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