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部门联动 深入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日前,孝昌县深入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会商会在县人社局召开,县人社局、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工作专班人员参加,会议对前期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下步推进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今年以来,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最前哨”作用,孝昌县持续强化基层劳动人事调解组织建设。通过各项举措,目前全县已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48家,其中规上企业30家。

“制方案”。县人社局联合县总工会、工商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定目标”。2024 年底前,全县所有规模以上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行业商会、新就业形态协会设立调解组织,乡镇(区)、工业园区全部设立实体化的调解中心,争议案件易发高发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设立调解中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健全。

“设标准”。全县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按照“四配套、五公示、六统一”的原则进行建设。“四配套”:有组织领导机构;有调解场所;有专用档案柜和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咨询电话等);有完善的工作职责、流程和监督机制等。“五公示”:调解组织机构、调解工作制度、调解工作流程、调解组织工作职责、调解受案范围上墙进行公示。“六统一”:名称、调解标识标牌徽章、工作流程、工作职责、文书格式、调解员证书等统一。

“明责任”。人社部门具体负责牵头推进乡镇(区)、仲裁院、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调解组织建设,每年定期举办一次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业务大培训。工会、工商联具体负责牵头推进企业和行业商(协)会、园区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会组织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力度,普遍建立流动调解工作站。工商联主动参与裁诉调工作,建立部门间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共同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裁诉调工作高效落实。

“建机制”。县人社局、工会、工商联三方共同组建了全县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专班,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采取双月会商、每季调度、半年通报等方式,督办工作进度。

通讯员:张欢 左梦琼

编辑:彭扬

责编:李文莉

终审:李健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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