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收好!2024年孝昌困难职工调查申报指南

在我们身边

还有困难职工为生活奔波

这些职工伙伴

一直牵动着工会“娘家人”的心

怎样帮助他们呢?

2024年孝昌县困难职工

调查申报开始啦!

 谁能申报? 如何申报?

今天带大家详细了解

一、建档范围  

孝昌县范围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临时下岗失业人员,不论其是否为工会会员、所在单位是否成立工会,均可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报困难职工,接受工会帮扶救助。
二、申报调查对象  

工会帮扶救助对象为困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包括: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疾病、残疾、子女上学、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家庭。

3.因遭遇突发事故、意外伤害、各类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申报条件 

(一)建档基本条件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孝昌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孝昌县1300元/人)。

计算办法为(家庭连续12个月总收入-家庭连续12个月刚性总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个月≤孝昌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根据职工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入户核查情况分别建立深度困难户、相对困难户和意外致困户档案。


(二)建档排除性条件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含个体工商户),在农村合作社务工的人员不纳入建档帮扶。
2.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包括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含优录免费生),以及大学中外合作专业不纳入建档帮扶。
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情况,提供明显虚假申报材料的;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实际经济状况的;有在就业年龄段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家庭成员的不纳入建档帮扶。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农村低保户的农民工不纳入建档帮扶。
5.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一台或者多台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摩托车、三轮车、残疾和患病职工功能性代步车除外),合计购买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不纳入建档帮扶。

6.本人及家庭成员实际拥有2套(含)以上房产的(不含农村宅基地、车库车位),不能申报深度困难职工,可以申报相对困难职工或意外致困职工。在查实家庭成员实际居住住房后,其他实际拥有的房产,不论是否出租,均应参照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赁价格计入家庭收入。


四、申报程序 
1.职工申请。符合帮扶条件的职工,带齐相关佐证材料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向居住地社区工会提出申请,社区未建立工会的向所属乡镇(区)工会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湖北省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报表》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
2.入户调查。基层工会应在收到职工书面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职工的家庭困难状况完成入户调查,核实佐证材料,填写入户核实表,确保情况真实。
3.审核公示。由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及上级工会审核相关佐证材料,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致困原因、建档类别、监督电话等。
4.单位申报。各基层工会将公示后无异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报材料报送至孝昌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5.发放资金。经审核,符合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将全部通过职工本人银行卡或工会会员服务卡(湖北银行卡)直接划转。


五、有关要求 

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鄂工办〔2020〕26号文件做好本单位困难职工资格审查和申报工作,于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汇总报送至孝昌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地址:孝昌县凤新社区洪力路1号职工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武质文  

联系电话:0712-4770389




附 件

1.《湖北省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报表》《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

2.困难职工汇总表 

3.医疗费单据汇总统计表

4.困难职工建档申报所需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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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孝昌县总工会

编辑:李梦婷

责编:汪海莲
终审:李文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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