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省级荣誉+1,孝昌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晨曦”工作室被授予“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近日,湖北省妇联公布了2023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全名单,其中,孝昌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晨曦”工作室榜上有名,被授予“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近年来,孝昌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全面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与各方携手构建了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积极加强“双向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0年以来,共办理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29件54人,批准逮捕18件17人,办理侵犯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32件62人,提起公诉23件37人。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共办理未成年犯罪审查逮捕案件62件109人,依法不捕61人,审查起诉案件68件118人,起诉较严重犯罪未成年人55人,依法不诉20人,附条件不起诉19人。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了58次法律援助,并邀请了92名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此外,还对37名已作不起诉处理和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依法开展社会调查153次,心理辅导、观护帮教和困难扶助312场次,组织亲情会见、亲职教育264人次。积极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为4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8万元。

融合推进“四大检察”,切实加强综合“司法保护”。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机制,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规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整合检察环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成立“晨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组建专门办案组,融合“四大检察”职能,通过发送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情况通报、联合督导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

自觉融入“五大保护”,协作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积极参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建设,最大限度推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落地见效。会同县政府及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探索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促进工作联动机制。与县政法委、教育局、关工委等部门共同研究措施,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开展法治教育宣讲40余场次。

通讯员:丁玥  郑清芷

编辑:刘   爽

责编:汪海莲

终审:李文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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