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蔡传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松明、卢丽娟、沈保东、张贵平、易昕、鲁军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殷国武,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李玉平、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海龙、县检察院检察长陈鹏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表决了部分县人大代表辞职议案、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补选委员名单和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要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加大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提供“一网通办、一次告知、即时办结”一站式服务,打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要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提高基层规范化、标准化执法水平;要扎实抓好“法律明白人”工作,培养出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农村“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助推法治乡村建设。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加快法治人才培养,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县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要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围绕确定的监督议题,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全力配合常委会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常委会各组成人员要积极参与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专(工)委、常委会办公室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监督、有效监督,对照工作要点认真谋划,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行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记者:吴荣
编辑:李文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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