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户籍信息“兵役状况”栏注明“拒服兵役”字样; 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入(升)学手续; 不得为其办理兵役相关优抚优待及信贷等优惠业务; 两年内不得录用其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录(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取消其义务兵相关优待,并处以不低于萧县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优待金15338元/年)2倍的罚款3.1万元; 将董科君处罚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
来源丨人民日报、央视军事、萧县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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