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支持对象和重点

二、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学历电子认证表。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
2.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
3.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申请认证)。
(三)项目商业计划书
登录
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80543.html下载模板。
请严格按提供的模板撰写商业计划书,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商业计划书中必须包含近两年主要产品或相关服务收入金额,以及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附产品实物或服务内容照片。商业计划书中的主要产品或相关服务必须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一致,若现场核查发现不一致的,取消申报资格。
(四)吸纳就业凭证
1.劳动合同。公司与3名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对全职不做硬性要求。
2.工资流水。
可登录
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80601.html下载模板。
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为上述3名员工发放的连续3个月工资记录。工资记录提供方式为:
(1)工资由对公账户或法定代表人个人(或财务人员)银行卡发放的,上传银行记账凭证(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加盖银行公章(或电子章)。
(2)工资由支付宝支付的,上传《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含支付宝业务凭证专用章)。
(3)工资由微信支付的,上传《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含财付通支付业务凭证专用章)。
(4)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可以现金发放形式,提供现金发放凭证。其他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现金发放凭证一律不作为工资发放凭证。
(五)其他涉及国家相关行业准入资质证明(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四、申报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对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资料合规性,并网上提交。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各县市(区)团委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资料合规性,并网上提交。
4月5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必须完成网上提交。
4月19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提交。
4月23日前各市州团委必须完成网上提交。
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在所有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4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签字盖章后,送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于5月3日前报送至市(州)人社部门备案。
2.项目初选
市州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团委组织实施,可通过项目路演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进行。项目基本资料可登录系统下载。评委由各地自行邀请,评委由大学生创业导师、创投机构负责人、行业相关企业高管或专家,按照2:2:1的比例组成,并签订评委承诺责任书。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项目初选评审标准,分行业类别(A类—E类,共5类)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各类别申报项目比例择优推荐到省级,各地推荐数量不超过分配名额数(分配名额另行下达)。初选晋级项目名单将在市州人社部门或团委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月20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将初选项目进行网上推荐提交。

五、扶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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