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农村集体聚餐风险提示

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孝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1、谨记备案要求

农村家庭举办100人以上(指一个餐次的就餐人数,含100人)的集体聚餐活动,应进行备案。聚餐举办者或承办厨师,应提前3天将举办时间、餐次、地址、参加人数、菜单、承办厨师等内容,向行政村(社区)进行备案(特殊情况应及时备案)。

2、保持环境卫生

聚餐活动食品加工场所,应远离垃圾堆、禽畜圈养地及其它污染源25米以上,要有防蝇、防尘设施,并保持良好清洁卫生,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

3、保证人员健康

承办宴席的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重视食品安全

拟在集体聚餐期间供应的食谱,应提前报送指导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风险审查;不提倡食用冷菜和外购直接入口的熟食品。严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高风险的食品。

5、远离危险物品

危险物品要管好,防止流入餐桌。食品应当加盖加膜存放,防止苍蝇、蟑螂、蚊虫等有害昆虫及老鼠等有害生物叮爬,宜采取冷冻冷藏等方式储存。农药、鼠药、兽药、除草剂、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质,实行专人管理,与食品隔离保存,避免误食。使用生物柴油、工业酒精、甲醇等做燃料、助燃剂的,盛装生物柴油、工业酒精、甲醇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应当标识产品名称及“禁止食用”警示语,形状、颜色、容积等与盛装散装白酒、水等食品(原材料)的容器有明显区分,严禁与盛装散装白酒、水的容器,同室存放,混用混放。

6、严防交叉污染

动物性、植物性和水产品必须分类清洗分类切配;餐用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洗净消毒,做到分类使用、生熟分开,严防交叉污染。

7、食品充分加热

需加热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并注意防尘、防蝇;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8、做好食品留样

对每餐宴席使用的高风险食品,如:冷菜等必须留存125克以上样品,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9、及时就诊、报告

农村集体聚餐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餐后发现就餐人员出现腹泻、呕吐、发烧等症状时,应当及时就医治疗,并向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安全风险时,可以向举办人(承办人)提出意见,及时提醒其改正。也可以向乡镇(街道)报告或拨打12315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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