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防火戒严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防火戒严区域

全县所有森林、林地、苗圃、林业生产基地、旅游景区及其边缘500米范围内。

三、防火戒严规定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严禁烧荒、烧秸秆、烧垃圾、烧香点烛、烧纸、吸烟、烧烤、燃烧篝火、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

四、严格火源管控

各乡镇(区)、国有林场要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加强防火巡逻值守;村干部、护林员要全天候巡逻,承担森林防灭火任务的专业、半专业队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野外用火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火情要迅速报告,并组织扑救;在林区“卡脖子”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哨卡,对进山人员进行检查登记,扣留可能引发火灾的物品;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和智力障碍人员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对所引起的森林火灾,要追究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

五、严格应急处置

按照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县、乡镇(区)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离岗、脱岗。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六、严格责任追究

公安、监察、应急、林业等部门要切实加大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防火戒严令》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孝昌县人民政府
编辑:王倩
责编:高玉峰
终审:汪海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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