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人 工会“金秋助学”启动 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各乡镇(区)工会联合会,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就业实际困难,现就全县工会开展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一)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对已建档的深度困难、相对困难和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处于特殊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含中等职业教育)和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含高职高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的子女实施助学。

(二)临时困难职工家庭。对生活遇到临时困难、不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处于高中教育阶段(含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的子女实施助学,重点关注因遭受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困难职工家庭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不纳入工会助学范围,但社会捐资助学和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的助学活动除外。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原则上不再重复资助。



二、助学标准


(一)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按照《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办〔2020〕26号)规定执行。对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高专、 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个月之和。对接受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助学,以及对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个月之和。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阶段,按年度连续实施助学。


(二)临时困难职工家庭。按照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每生不超过5000元、高中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子女每生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执行。由各地总工会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地社区(村)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附件1)、《孝昌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2)、困难职工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和相关困难证明材料, 具体所需材料参考孝昌县总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的通知》(上半年已申报的困难职工此次填写助学申请表,提供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其他补充资料即可)


(二)调查核实。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收到申请后,严格按照困难职工的建档条件,安排专人入户调查核实并建立台账,按规定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困难职工档案真实准确。


(三)公示公开。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拟帮扶对象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审核审定。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填写《2023年困难职工助学汇总表》(附件3),将拟帮扶对象的申报资料和相关公示证明报送至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经《湖北省困难职工家庭状况核查系统》核查后依程序实施助学。



四、相关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困难职工申报信息真实准确。


2.请各基层工会根据本通知要求,将相关的申报资料8月11日报送至孝昌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孝昌县花园镇洪力路1号)

联系人:潘小容
联系电话:0712-477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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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
2.孝昌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
3.2023年困难职工助学汇总表


孝昌县总工会

2023年7月21日

                                


编辑:王倩

责编:陈腊梅

终审:李健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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