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种遗留引发
事后

春季风干物燥
3月18日,广东连南,黄某某祭祖时因燃放爆竹不慎引发火灾。此次火灾过火总面积约235亩。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被连南公安局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14日,陕西安康,一村民上坟祭扫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此次火灾过火面积458.24亩,造成大面积森林被毁,公安机关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对该村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清明将至
祭祀活动频繁
若用火不慎
不仅可能会引发火灾
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文明安全祭祀,势在必行
案件就在眼前,警示就在身边
希望大家以案为警
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
避免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少一些陋习,多一些文明
严守有关防火规定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维护生态安全
来源:中国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