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8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执法检查小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蔡传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黄双成参加活动。

执法检查小组到周巷镇陡山矿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现场,通过看现场、听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座谈会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报了《长江保护法》任务分解清单落实情况,参会人员作交流发言。

蔡传杰肯定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他强调,要提高站位,认清本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依法履行人大职责的实际行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保护长江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明确职责,加强自查自纠。认真对照执法检查重点,厘清职责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自查。要大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保障。要加强领导,做好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做到领导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准确把握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工作中抓落实、找不足,全力推进《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

全国人大代表胡五清、省人大代表李雄文、县人大代表代朝金等参加检查。

记者:董维文

编辑:丁珂  李莎莎

责编:汪海莲

终审:罗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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