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电动自行车
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
增强广大市民
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意识
连日来,孝昌交警集中开展
不戴安全头盔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5月18日,记者在城区建设路与花园大道交汇处看到,一辆白色电动车的驾驶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停。
“通过交警的提醒,我意识到了头盔的重要性,以后骑车要戴好头盔。”市民田女士说。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人员,交警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警告处理,并要求他们现场进行登记,对多次且屡教不改的交通违法人员,依法处以罚款50元、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处罚。同时,交警现场发放了安全宣传资料,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整治交通秩序,助力五城同创。连日来,孝昌交警大队对孝昌城区不戴安全头盔,驾乘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大力地宣传和劝阻。下一步,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城区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查处力度,这项行动只会越来越严格,希望广大市民出行戴好安全头盔,保障自身的安全。”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花园中队中队长周俊涛说。
截至目前,孝昌交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5起,其中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10起,非机动车违法行为70起,违停行为15起,违规安装遮阳伞20起,其他违法行为20起。
记者:吴荣
编辑:李文莉
责编:陈腊梅
终审:李健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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