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同创|孝昌交警严查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为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增强广大市民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意识。近期,我县交警集中开展不戴安全头盔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5月18日上午,记者在城区建设路与花园大道交汇处看到一辆白色电动车的驾驶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停。

“我的安全意识不强,以后要戴好头盔。交警是为了我们群众的安全着想,我们要积极配合。”市民田女士说。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人员,交警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警告处理,并要求他们现场进行登记,对多次且屡教不改的交通违法人员依法处以罚款50元、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处理。同时,交警还向交通违法者发放了安全宣传资料,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5起,其中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10起,非机动车违法行为70起,违停行为15起,违规安装遮阳伞20起,其他违法行为20起。

“整治交通秩序,助力五城同创。‘五一’以来,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孝昌城区不戴安全头盔,驾乘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大力的宣传和劝阻,希望广大市民出行戴好安全头盔,保障好自身的安全。下一步,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城区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查处力度,这项行动只会越来越严格,改善市民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花园中队中队长周俊涛说。


记者:吴荣

编辑:丁珂 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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