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全县宗教教职人员培训会召开,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汪长春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省、市有关宗教工作的会议精神;进行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安排部署了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汪长春要求,宗教人员要读懂《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重大宗教活动必须书面请示报备。要加强对宗教场所的风险防范,严禁非法场所开放,加强宗教场所财务监管,落实“三把锁”管理制度。要成立健全民主管理组织,取消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积极打造规范化、中国化的示范点。要不断提高带领信教群众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不断提高宗教场所管理水平,为服务社会助力经济发展多作贡献。(记者:黄一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