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9时许,小河镇红河村村民周某(男,50岁)在该湾祭祖烧纸过程中引发周边荒草着火,火灾发生后,周某迅速组织该村村民与前来的镇应急队员一同将火扑灭,未造成较大的公私财产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小河派出所给予周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4月3日上午8时许,小河镇三河村村民李某华(男,63岁)在该湾祭祖烧纸过程中点燃周边荒草,不慎引起火灾,后经村干部及当地村民扑灭,未造成较大的公私财产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小河派出所给予李某华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连日来,小河镇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线上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条例,以此警戒群众;线下通过入户走访、悬挂横幅、利用宣传车和小喇叭等手段广泛进行相关宣传。
通讯员:田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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