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天气炎热,夜间烧烤、喝啤酒解暑的人开始增多,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孝昌交警大队集中警力持续开展夜查酒驾统一整治行动,大队共出动警力30人次,警车6台次,检查各类机动车170余辆,查获各类违法行为20起,其中酒驾4起,有效净化了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大队根据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对警力进行科学调控,并对易发生酒后驾驶行为的路段进行合理布控。晚19时至21时,大队领导带领民警分别在城区中百超市路段、平安大道、北京路与花园大道交汇处、107国道陡山国道口等重点路段路口设立4个临时检查点进行巡逻、检查,充分利用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等科技装备,对过往的营运车、私家车进行逐一检查,认真落实“逢车必检、逢车必查”工作原则,同时对过往车辆驾驶人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安全提示,告诫驾驶员要做到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5月9日晚,花园中队长周俊涛带队在城区中百超市附近设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19:30时,查获一辆鄂A2**F0的小型越野车驾驶人陈某酒后驾车,便将该车驾驶人带至中队进行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54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5月10日晚,花园中队民警赵国宏、杨松带队在城区平安大道设卡点,北京路与花园大道交汇处设卡点,对过往车辆检查。20:40时,在平安大道设卡点查获一辆鄂K8**00的小型汽车驾驶人万某酒后驾车,便将该车驾驶人带至中队进行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79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5月10日19:50时,陡山分队执勤民警在107国道陡山国道口红绿灯处查获一辆云GP**58的小轿车驾驶人鲁某酒后驾车,随即,执勤民警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测量值为20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5月10日19:58时,陡山分队执勤民警在107国道陡山国道口红绿灯处查获一辆鄂KA**21的小型轿车驾驶人徐某酒后驾车,随即,执勤民警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测量值为46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目前,违法信息已录入平台,并将对4名驾驶员进行扣12分罚款2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孝昌交警温馨提示:饮酒会导致人的视线模糊、判断失准、运动机能下降、反应迟钝、行动迟缓。请您时刻牢记,开车莫饮酒,酒后莫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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