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由公安部发布的
《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
(GA/T 2372-2026)
将在全国落地执行
从此告别“只看驾驶时长”的老办法
以“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
三维立体判定
只要满足任一条件
就算疲劳驾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认定为疲劳驾驶
■ 驾驶行为维度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于22:00至次日6:00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
■ 生理状态维度
交通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驾驶员双眼完全闭合≥2秒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对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讯问结果证实其处于精神难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状态仍驾驶车辆。

■ 生活轨迹维度
交警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出发前睡眠状况和工作、饮食、用药、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证实存在下表中列举的一项或多项调查结果。

依据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证一次记3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证一次记9分。
!
驾驶人疲劳时
会出现视线模糊、动作呆板
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等现象
如果仍勉强驾驶车辆
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司机因持续疲劳短暂昏厥
货车失控连撞8次护栏勉强停下


各位驾驶员请谨记
疲劳不分时长
透支不能硬撑
生命安全重于一切
出行务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无论你选择哪种交通工具
无论是自驾还是乘坐公共交通
交通出行一定要谨慎
这些不安全行为
一定要警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