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普法新模式,孝昌这么干!

今年以来,孝昌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八五”普法规划关键节点,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夯实基层治理根基”为核心,创新构建“体系化推进、精准化滴灌、场景化融入”普法新模式,推动法治宣传从“单向输出”到“双向互动”、“形式覆盖”到“实效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齐抓共管聚合力

孝昌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坚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构建“党委领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各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扎实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5”世界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节点,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宣传。落实跨部门联合普法机制,组建90人普法骨干队伍,汇聚法律专家、执法人员等力量提供“订单式”服务,实现普法从“独唱”到“大合唱”的转变。

与此同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区)将普法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全面推行“十分钟服务圈”“民主说事会”“四事工作法”等模式,围绕村民关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拆迁等政策,给群众提供了一个“诉说”的平台,进一步构建基层法治体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分类施教全覆盖

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差异,孝昌实施分层分类普法,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实现重点群体普法全覆盖、无死角,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邀请专家开展《民法典》等专题辅导,组织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开展典型案件“庭审旁听”,强化法治思维。

孝昌聚焦青少年“关键多数”,实现54所中小学112名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护航”“模拟法庭”等活动32场,创作的《普法戏语护童心》在市展演,43件教学课件获市级奖项。

针对农村群众、企业职工等群体,孝昌开展“法治进乡村”“法治助企”行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生产一线;依托“掌办通”拓展线上渠道,突破时空限制服务基层。发挥村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等线下资源作用,收集和反映群众法律需求,普及宣传法律法规,带动身边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创新载体提质效

孝昌从队伍、平台、形式三维发力,打造“接地气、有活力、广覆盖”的普法传播体系,推动传统与现代融合、线上与线下联动,让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小夏说法”是孝昌推出的基层普法与矛盾调解品牌,由县公安局民警夏亮牵头打造,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法治服务。如今,孝昌已建成234个“小夏说法”工作室,组建了1200余人的调解员队伍,将法治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邻里小院,用群众听得懂的“百姓话”传递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培育法治信仰。

构建“线上+线下”平台,精心打造孝昌964可视化电台《法治孝昌》节目,内容涵盖法治热点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并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实现融合传播。制作普法微短剧,其中反校园霸凌短剧《校园霸凌?NO WAY!》以生动的剧情、贴近生活的场景,在网络平台广泛传播,有效提升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升级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14个乡镇(区)“普法驿站”、219个村级法治阵地,实现“抬头见法、随手学法”。

用“法治+文艺”奏响乡村普法新乐章,吸纳民间艺人等创作《渔鼓说法》等作品,在乡村戏台、文化广场巡演36场次;依托桃花节、农耕文化体验季举办“法治文艺走基层”演出,将法律知识嵌入插秧摸鱼、非遗表演等农文旅场景,让群众喜闻乐见学法治。

普治结合强根基

孝昌坚持普法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法治宣传从“知识传播”向“实践应用”转化,以法治赋能人民调解、行政执法、基层治理,持续夯实基层治理法治根基。县司法局打造了“三维柔性执法”体系,通过制定两张清单、建立三项机制,实现执法与服务协同。其中,“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模式平衡好执法力度与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通过深化“普法+人民调解”,评选“金牌调解员”,在纠纷调解中同步“以案释法”,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深化“普法+行政执法”,推行“执法全过程普法”;开展涉企“法治体检”,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主导劳动者权益法律援助改革,推动维权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守护”;深化“普法+基层治理”,在村规民约中融入法治条款,培育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市级4个;组建1834人“法律明白人”队伍,协同法律顾问参与基层治理。

下一步,孝昌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十五五”规划,聚焦“八五”普法收官,持续在创新方式、丰富载体、增强实效上下功夫,推动普法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为建设全省绿色发展样板区注入法治力量,为孝感“建设副中心、打造增长极”作出新贡献。


来源:孝感日报特约记者沈多奇 朱伟 通讯员张浩文 冯识

一审:张园园

二审:吴荣

三审:黄一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