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对今年首次来鄂就业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正常参保缴费满3个月),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员工个人一次性就业补助;签订劳动合同开始时间(落款时间)需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首次来鄂一次性就业补助不能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享受。
(“首次来鄂就业人员”指身份证前2位非“42”,2024年1月1日以前在省内无就业登记记录和参保记录的人员。)
二、政策依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此项补助由企业代为申报,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在孝感市本级的企业可向市就业局业务科室提交如下材料:
1.《孝感市本级首次来鄂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表》(申请表附后,加盖公章);
2.被招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卡(开通金融账户)或银行卡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二)审核
市就业局业务科室受理资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对于资料齐全的,及时受理;对于资料不齐全的,向企业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退回企业补充。
除审核资料是否符合条件外,另登录“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审核用人单位是否为被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登录“湖北就业服务信息系统”核验人员就业登记信息。
对符合条件的,将被招用人员的就业信息和补贴信息录入到“湖北就业服务信息系统”。
(三)公示
审核后,对拟享受首次来鄂一次性就业补助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调查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企业。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拨付环节。
(四)拨付
按照规定流程申请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号。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2-2702616
地址:孝感市孝南区崇文路1号市人社局616室
孝感市本级首次来鄂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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