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焚烧秸秆、垃圾和荒草产生的烟尘不仅污染空气,加剧雾霾发生,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而且秸秆、垃圾和荒草焚烧容易引发火灾和交通事故,构成较大的安全隐患。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在此,向全县居民朋友发出“禁烧秸秆、垃圾和荒草,从我做起”的倡议,请自觉做到不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和荒草。
一、响应号召,做禁烧政策的践行者
从我做起,提高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杂草、树叶和垃圾,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劝导亲朋好友、邻里乡亲履行秸秆禁烧义务,做到“不放野火、不烧垃圾”。
二、多措并举,做禁烧政策的宣传者
有关法律规定,对违法焚烧秸秆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至15日行政拘留和500元至2000元以下罚款;引起火灾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响应号召,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利用村(居)微信群、标语、喇叭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秸秆还田的好处及因违法行为所面临的处罚后果,做到秸秆焚烧危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敢于斗争,做禁烧行为的监督者
敢于同焚烧秸秆、垃圾和荒草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制止、曝光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和荒草的行为,互相监督,抵制秸秆焚烧的不文明现象。对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垃圾和荒草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村(居)委会举报,携手构筑秸秆、垃圾和荒草禁烧的坚固防线。
四、变废为宝,做秸秆利用的推广者
全面实施“低茬收割、秸秆打捆、翻耕还田”,稻麦收割留茬高度≤15公分,油菜留茬高度≤25公分,认真做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五化”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做到“秸秆资源不浪费,变废为宝我带头”,建设文明干净整洁的美丽乡村。
孝昌县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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