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准新人可通过
电话进行咨询和网上预约
或到现场直接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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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孝感市将隆重举行“我们的节日·七夕”主题文化活动,8月10日上午在孝感凤凰天仙城组织75对新人举办集体婚礼及颁证仪式,为新人们的幸福时刻增添庄重与神圣。欢迎计划在“七夕”当天登记结婚的新人报名参加(孝昌县婚姻登记处限定名额10对,按照预约报名先后顺序,报满为止)。
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的证件材料及要求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

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面均应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且印章一致(印章清晰),家庭户的居民,需提交整本户口簿。集体户的居民,需提交本人页原件及加盖保管部门印章的首页复印件。户口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真实完整,其中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须与身份证上一致,户口簿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当前实际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其中的一种;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
2、双方当事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损毁的,应当到公安部门换发新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替代身份证使用(在有效期内使用)。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

一方为军人另一方为非军人的,可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在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现役军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2)《军官证》或《士兵证》等军人身份证件原件;(3)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4、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结婚登记

双方均非湖北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一方或双方为湖北省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本省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5、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照片为同一底版的免冠证件照。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艺术照、过度修饰的照片等。

网上预约


下载“鄂汇办”App——点击首页下方“便民”——点击“婚育服务”——点击“结婚登记预约”并按所需服务分类提供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0712-4773735

来源:孝昌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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