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
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同时,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不得借中高考、端午节之机大幅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单方面毁约;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不得突击涨价,哄抬价格;不得进行价格欺诈。
另外,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属地监管原则,加强对中高考、端午节期间考点周边住宿、餐饮、交通、停车等重点领域和文具以及粽子、禽蛋、肉类等商品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价格串通、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和经营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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