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她”力量 —— 未检“晨曦”工作室:“检爱”同行 “未”你护航

日前,湖北省妇联公布了2023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名单,其中,孝昌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晨曦”工作室榜上有名,被授予“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晨曦”的寓意是清晨的阳光,象征着温暖、光明。2020年,孝昌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检“晨曦”工作室,以“晨曦相伴,未爱护航”为目标,以“用心引领,用情感化,用法维权,用爱关护”为己任,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6岁少年巍巍(化名)伙同他人将偷窃来的笔记本电脑变卖,非法获利千余元。因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犯罪情节较轻,孝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巍巍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对其进行监督考察,考验期为6个月。一晃两年过去了,现在巍巍有什么事还总是要和未检“晨曦”工作室的检察官姐姐们谈心诉说。

“晨曦未检工作室对我的孩子进行了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对孩子未来健康成长以及人生道路都有很大的帮助,我非常感谢她们。”巍巍家长说。

一件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背后,牵动的是社会调查、督促监护、亲职教育、社会力量参与等一系列的工作。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并非一朝之举,未检“晨曦”工作室在严格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同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办案准则,让未成年人感受法律温度,看到执法透明度。

“在检察办案中,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挽救涉罪的未成年人,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被害人,实现“双向保护”。同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案原因复杂多元,往往与民事监护、行政监管等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密切相关,因此要融合“四大检察”职能,来提升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孝昌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晨曦”工作室主任陈晓媛说。

为进一步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引导迷途未成年人顺利“归航”,未检“晨曦”工作室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立足未检综合履职的职能定位,通过构建“附条件不起诉+”模式,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用心用情点亮涉罪未成年人希望之光。2024年被评为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

“这次能够获得全省三八红旗集体的荣誉,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鞭策,我们将牢记检察官的初心和使命,把未检工作做得更深更细,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专业的司法保护,努力让法律的阳光照进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心灵。”人民检察院未检“晨曦”工作室主任陈晓媛说。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参与、携手同行,保护好未成年人是具有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的“朝阳事业”。未检“晨曦”工作室将充分发挥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优势,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2024年孝昌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晨曦”工作室将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大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持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竭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流程全领域全方位综合司法保护。”孝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桂改清说。

记者:黄一阳 张思琪

编辑:李文莉

责编:高玉峰

终审:李健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