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的节日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1月2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检察院在城区内开展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
此次活动重点围绕节日热销食品的供货来源、产品质量,经营主体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场所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农产品销售禁用“生鲜灯”等进行检查。现场发放关于禁止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200余份。现场查处关王集贸市场内两家使用“生鲜灯”的店铺,且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通过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查处,并将查处情况予以曝光。
据悉,新规正式实施后,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罗迎
编辑:李文莉
责编:汪海莲
终审:高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