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遗洒不仅污染路面,而且威胁公共行车安全。29日,孝昌县城管局执法大队依法查处一起砼混车遗撒污染路面行为。
29日上午,孝昌县城管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发展路昌都华府西方向一辆砼混运输车遗撒商混料污染路面,经执法队员现场勘查遗撒砼混料污染路面12平方米。执法队员当场向当事人张某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告知其已违反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视情节对当事人张某进行批评教育。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当事人张某立即对污染物进行清理,将污染路面冲洗干净。
下一步,孝昌城管将加强日常巡查的力度,对无证运输渣土、运输过程中未覆盖、有抛洒、易扬撒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加大宣传,提醒广大车主守法运营,做好防漏撒措施,增强污染防治意识,共同守护人民头顶上的蓝天白云。
通讯员:姜慧
编辑:刘 爽
责编:万方雄
总编:陈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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