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送“货”成毒贩 警惕“出租车”变成“运毒车”

近日,孝昌县公安局连续刑拘3名贩卖、运输毒品嫌疑人,行政拘留1名吸毒人员,打掉两条贩卖毒品的黑色链条。

2023年10月,田某、杨某因吸食“麻果”被孝昌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抓获。在侦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二人分别与孝昌县出租车司机黄某、丁某经济往来十分频繁且金额异常,这一发现立刻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怀疑黄某、丁某二人有重大涉毒嫌疑,辖区派出所民警于10月24日、26日将两人抓获。

“经审讯,田某多次乘坐黄某的出租车,双方互留了联系方式,今年8月27日,田某通过微信联系出租车司机黄某,让黄某帮他去卖家那里拿点‘货’送到买家手中,随后给司机黄某微信转账1300元,其中1000元用来帮他购买毒品及吸食工具,剩余的钱便作为跑腿费。”孝昌县公安局澴城派出所民警易焕农说。

审讯中另一犯罪嫌疑人杨某交代,从2023年9月14日至今,他先后5次让出租车司机丁某帮他从卖家手中买“货”。起初,丁某并不知道自己车上送的“货”是毒品,只是为了赚300元车费,之后他开始察觉出事情不对劲,但是面对金钱的诱惑,丁某没能抵抗住,一步步踏入深渊。

“由于这种交易方式双方全程不需要见面,人与毒品的交易在时间、空间上均分离,试图造成‘无痕买卖’的假象,降低毒品买卖犯罪被发现的几率。”孝昌县公安局澴城派出所民警余文闻说。

经突审,田某、黄某超、丁某文3人对自己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田某、黄某超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被刑事拘留,丁某文因涉嫌运输毒品罪依法被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杨某健因吸食毒品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在这里,再次提醒大家,拒绝寄递违法物品,一旦发现,及时报警。

记者:丁珂  通讯员:李怡睿

编辑:李文莉

责编:汪海莲

终审:高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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