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市民朋友
询问办理户籍业务所需要的材料
今天为大家整理了
常见户籍业务办理指南
请及时收藏哦!
申请条件: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的,应当换领、补领新证。
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注:异地申领需核查暂住登记信息。
要求:申报材料上的人员信息须一致,不一致的需更改后再办理。
办理时限:窗口办(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40元
咨询电话:0712-4772145
办理地点:孝昌县行政服务大厅、各乡镇(街道)公安专窗。
申请条件:
14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时,应当书面承诺不具有如下情形:
(一)因涉嫌刑事犯罪尚未审结的,或者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二)因犯罪被人民法院禁止从事相关职业,期限未届满或者被法律法规列为职业禁止对象的;
(三)因行政处罚案件尚未作出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四)因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六)被限制出国(境)期限未满的。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主项项目变更更正类)》;
2、《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名字变更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单位等证明);
5、未满18周岁的须由亲生父母协商一致并同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已满8周岁的,还应当征得本人签字同意;父母离婚后,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申请未满18岁子女姓名变更的,不予受理;父母一方死亡的,由另一方持注销原因为死亡的《户口注销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6、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时,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注:14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时,应当书面承诺不具有不予变更情形中(一)至(六)类情形。
办理时限:窗口办(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712-4772145
办理地点:孝昌县行政服务大厅、各乡镇(街道)公安专窗。
申请条件: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应注销户口。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注销登记类)》;
2、拟注销人《居民户口簿》;
3、拟注销人居民身份证;
4、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等证明件。
要求:申报材料上的人员信息须一致,不一致的需更改后再办理。
办理时限:窗口办(1个工作日) 网上办(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712-4772145
办理地点:孝昌县行政服务大厅、各乡镇(街道)公安专窗。
申请条件:婚生子女可随父或母登记户口。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出生登记类)》;
2、父或母《居民户口簿》;
3、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结婚证;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共同签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办理时限:窗口办(1个工作日) 网上办(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712-4772145
办理地点:孝昌县行政服务大厅、各乡镇(街道)公安专窗。
申请条件:非婚生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登记户口。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出生登记类)》;
2、父或母《居民户口簿》;
3、父或母居民身份证;
4、《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登记户口,申请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交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5、非婚生育说明。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共同签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办理时限:窗口办(1个工作日) 网上办(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712-4772145
办理地点:孝昌县行政服务大厅、各乡镇(街道)公安专窗。
申请条件:持证人在规定期限内签注或登记的,原居住证激活。
申报材料:
1、《湖北省居住证补﹙换﹚领、签注、激活申请表》;
2、居住证;
3、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就学就读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结婚证等证明材料之一。
办理时限:窗口办(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712-4772145
办理地点:孝昌县行政服务大厅、各乡镇(街道)公安专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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