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僵尸户”“失联户” 孝昌49户经营主体被除名

9月2日,记者从孝昌县市场监督和管理局获悉,自被列入湖北省“探索经营主体除名制度”先行区创建试点以来,该县迅速行动,建立经营主体退出机制。截至8月底,已除名经营主体49户,其中企业3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户、个体工商户9户。

近年来,随着市场准入机制大幅优化,市场主体数量迅猛增长。然而,经营主体中的“僵尸户”“失联户”也逐年增多,影响市场交易安全。为及时清除长期占用各类社会资源的低效、无效企业,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今年我省选定7个“探索经营主体除名制度”先行区创建试点,孝昌县是其中之一。

该县出台《关于开展经营主体除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除名情形、除名程序、除名后果、除名修复及异议和救济,并在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中将被除名经营主体标记为“除名”状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县市场监管局与县税务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除名企业全量信息多方共享推送,保障数据获取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经营主体,将被依法除名。经营主体被除名后应当依法完成清算、办理注销登记,且不得从事与清算和注销无关的活动。被除名经营主体,其名称自除名决定送达之日起满三年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名称登记。在被除名期间,经营主体存续,纠正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违法行为,且完成纳税申报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除名修复。

记者:张双双

通讯员:钱志强  龚育平

编辑:刘    爽

责编:王    虹

终审:李健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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