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工作重点
以人员密集、敏感特殊、混合生产经营等3类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医院、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超高层公共建筑、仓储物流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场所,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紧盯火源管理、电源管理、保温装饰材料、安全疏散、防火分隔、设施设备、管理责任、初期处置等8类致灾要素,逐类场所、逐类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治。
二、排查要求
(一)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觉对照重点问题开展重大隐患自查。凡属自主检查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一般不予行政处罚。
(二)行业部门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排查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情形的,及时抄送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乡镇(区)组织村(社区)、应急办、派出所、消防救援站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全面排查辖区火灾隐患,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情形的,及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经查实举报的火灾隐患属于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重奖。
(五)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大消防监督抽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立案查处,一律从重处罚。
三、整治要求
孝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编辑:王倩
责编:汪海莲
终审:高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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