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以来,孝昌县医保局正式启动门诊特殊慢性病种费用报销工作,前往孝昌县人社局业务经办大厅医疗保险窗口办事的人员络绎不绝。
按医保政策规定,已审批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门诊购药发生的部分费用可进入统筹基金报销。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的医疗费在相应病种限额内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相应比例报销,城镇居民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在限额标准内,就医购药费用先由个人承担300元,300元以上的部分按50%的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每年最高支付额为800元。
截至目前,孝昌县已受理500多名慢性病患者或家属送来的报销资料。此举缓解了慢性病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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