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申报和推荐!“孝昌好人”“全县最美志愿者”评选活动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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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孝昌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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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昌县孟宗文化旅游节暨庆祝建县30周年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孝昌办发电〔2023〕14号)相关要求,表彰在建县30周年这一历程中,涌现出许多开拓进取、锐意创新、道德高尚的孝昌好人。


根据县委、县政府庆祝建县30周年活动总体安排,决定开展“孝昌好人”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3年5月—2023年7月


二、评选类型 

“孝昌好人”评选分为“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五类,共评选表彰“孝昌好人”10名


三、评选标准

1.孝老爱亲: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2.敬业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3.助人为乐: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4.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5.见义勇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四、评选对象

推荐对象

从孝昌县建县至今,凡我县公民(包括在我县工作、学习、生活2年以上的新居民),具有感人事迹、社会贡献大、典型示范性强、群众口碑好的个人均可参选,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对争议较大的对象,一般不予推荐。


五、工作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全县“孝昌好人”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分别是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区)、县直有关部门相应成立推荐评选活动工作专班,确保推荐评选活动科学、有序、公开、公正。


(二)组织推荐

1.推荐申报方法。评选活动组委会在孝昌县人民政府网刊播《关于开展“孝昌好人”评选活动的公告》,向社会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推荐采取各乡镇(区)、各部门推荐与公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大群众可将推荐人选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乡镇(区)或部门筛选推荐。各乡镇(区)接受本地社会群众、各单位、各社会团体的推荐,集中整理筛选后向县评选活动组委会推荐;县直部门接受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推荐,集中整理筛选后向县评选活动组委会推荐。


2.推荐名额。各乡镇(区)推荐人选每类2名,五类总名额合计10名。县委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县直各单位也要积极组织推荐本单位、本行业符合条件的人选;大单位和大行业推荐本单位、本行业符合条件的人选,每类1名,五类总名额5名。


3.审核公示申报。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推荐评选专班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城乡社区或行政村意见,经各乡镇(区)党委、县直单位党组审核同意后报县评选活动组委会。


4.材料报送要求。每名推荐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报推荐表,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个人推荐表、事迹材料(800字左右)、照片2张及媒体宣传、身份证复印件报县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个人推荐表、事迹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xwwmb@163.com,联系电话0712—8301351。


(三)表彰奖励

7月上旬,县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初次评审会,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拟定“孝昌好人”候选人30人,同时由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征求负面清单相关部门意见。


7月中旬,县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第二次评审会,并邀请公众人物代表参与评审,对“孝昌好人”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建议人选,报建县三十周年活动组委会研究确定拟表彰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后,确定最终表彰人员名单,择时举行颁奖活动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推荐“孝昌好人”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推荐活动扎实有序推进,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广泛发动群众。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坚持面向基层,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把评选推荐的过程变成学习好人品质、践行好人精神的过程。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学习宣传贯穿评选推荐活动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孝昌好人”先进事迹。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好人、学习好人、捍卫好人、关爱好人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激励机制。各乡镇(区)、各部门要通过走访慰问等多种方式对生活困难“孝昌好人”给予关爱帮扶,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


附件:“孝昌好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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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孝昌县委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关于开展“全县最美志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昌县孟宗文化旅游节暨庆祝建县30周年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孝昌办发电〔2023〕14号)相关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发挥榜样典型的示范作用。


根据县委、县政府庆祝建县30周年活动统筹安排,决定开展“全县最美志愿者”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


二、评选对象
建县三十年以来,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社会责任意识强、奉献意识强。


2.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理论政策宣讲、文明实践、社区治理、扶危济困、应急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共同缔造”等方面,带头参加志愿服务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社会反响好。

四、评选程序
1.成立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成立“全县最美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分别是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民政局、县融媒体中心,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确保推荐评选活动科学、有序、公开、公正。


2.组织推荐阶段(2023年5月下旬至2023年6月下旬)
推荐采取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各志愿组织推荐与公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大群众可将推荐人选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乡镇(区)、县直单位或志愿组织筛选推荐。


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各志愿组织择优推荐,向县委文明办推荐“全县最美志愿者”候选人,各乡镇(区)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县直各单位、各志愿组织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请各推荐单位填写推荐表(附后)并审核无误后,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原件、800字个人事迹材料、一寸免冠红底证件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递交至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徐海钧),同时将推荐表、800字个人事迹材料、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xwwmb@163.com,联系电话0712—8301351。


3.集中展示评选(2023年7月)
7月上旬,县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初次评审会,对各地、各部门、各志愿服务组织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拟定“全县最美志愿者”候选人30人,同时由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征求负面清单相关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


7月上旬,制作PC端、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展示投票页面。对“全县最美志愿者”候选人事迹进行集中展示,并接受群众投票。具体投票规则随网络投票页面公布。


7月中旬,县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第二次评审会,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将参考网上投票数据,对“全县最美志愿者”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建议人选,报建县三十周年活动组委会研究确定拟表彰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后,最后确定表彰人员名单。


4.发布最终名单(2023年7月下旬)
“全县最美志愿者”最终确定名单将正式行文通报,并通过我县各新闻媒体平台发布,择时表彰。

五、工作要求
全县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此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作为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途径,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推选。要立足基层,着重推荐方向正、影响大、群众认可的“最美志愿者”典型,通过榜样的力量推动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


附件:“全县最美志愿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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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孝昌县委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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